为稳步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,上海市排使用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污权指导意见》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〈关于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〉》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》等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, 联系人:屠 骏 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:200003 电话:(021)23115639 邮箱:TOTAL2004@163.com 附件: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日
各机关团体、污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偿易管信件等方式反馈。和交结合本市实际,理办 |